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34号公告,自2021年5月10日起,调整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产地栏目的填制和申报要求。
同时5月10日起,单一窗口对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申报也做出如下调整。
本文摘自:关务小二综合整理